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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碼可攜為原門號轉換電信公司,但僅適用於台灣大哥大、中華電信、遠傳、亞太電信、威寶等第一類電信業者及MVNO業者之間的行動電話號碼互轉,並不適用於PHS及其他第二類電信業者之間的行動電話號碼互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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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從原電信公司將號碼攜入至台灣大哥大,台灣大哥大不收取任何費用,原電信公司會依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規範向你酌收240元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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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需要將你的相關資料與原電信服務公司核對,所以大約需要7個工作天<遇假日則延後一天>的作業程序,如果申辦成功本公司將會發送簡訊及寄發邀請函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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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之情形(如:因欠費、違反法令、營業規章或服務契約遭停話、或受有專案綁約限制等)時,台灣大哥大得依移出業者之通知拒絕提供號碼可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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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申辦號碼可攜服務成功後,原移出業者之門號即視同退租,關於退租之權利義務,依移出業者之退租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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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請人取消本次攜碼服務之申請,應至少於預定移轉改接日之前1個工作天18:00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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