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 於活動期間內完成訂購並付款,且無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已過7天鑑賞期未退貨等條件者,始可獲得抽機票之資格。若訂單扣除購物金使用後,每單金額大於1,000元,即可獲得100元購物金;每單金額大於5,000元,即可獲得550元購物金;每筆訂單金額大於10,000元者,即可獲得2,000元購物金,購物金以單筆訂單進行計算,不得累計。
2. 本活動送出之購物金統一於2014/5/25日以簡訊通知用戶滿額之購物金序號,發放日及使用期限說明如下:
 

(1)

單筆訂單滿千元送100元購物金,發放日期為2014/5/25,使用期限:2014/5/25~2014/6/1
(2)
單筆訂單滿五千元送550元購物金,發放日期為2014/5/25,使用期限: 2014/5/25~2014/6/1
(3) 單筆訂單滿萬元送2,000元購物金,將分二次發放,每次發放1000元,首次發放日2014/5/25;使用期限為:2014/5/25~2014/6/1。二次發放日為 2014/6/01,使用期限為:2014/6/1~2014/6/7
3. 購物金僅適用於myfone購物網站(網路購物、手機購物及部分APP商品),不適用電信/綁約商品、門市及其他,部份商品無法折抵,依商品頁標示為主。單筆訂單中「適用折抵購物金商品」累計金額滿800元(含)以上,始可使用購物金折抵消費,但折抵上限為單筆訂單金額的20%,折抵總額不得大於2000元,且不得支付該筆訂單運費。如逾期未使用完畢之購物金,即視為放棄所獲贈之購物金,且不得為任何其他要求購物金不得轉讓/延遞/折現或為其他請求,購物金使用方式及限制以消費當時myfone購物官網公告規範為準。
4. 本活動共抽出5張長榮航空台灣-香港或澳門來回經濟艙機票兌換券,機票得獎者,將由客服人員與用戶聯繫領獎事宜,得獎者應於通知之期限內(2014/5/20前)回覆確認同意領取贈品,並確認活動獎項應繳納稅款及領獎之直營門市地點與時間,獎項統一於2014/5/26進行派獎至領獎直營門市(得獎者須於2014/6/6前領取),若得獎者未依客服人員告知之領獎事宜進行,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贈獎將不予保留。根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超過20,000元以上,需繳交10%機會中獎稅(外籍人士須繳交20%),得獎者於同一年度所領取獎項價值在新台幣1,000元整(含)以上者,將由台灣大哥大於得獎年度年底或翌年報稅前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得獎者。
5. 機票須憑劵至長榮航空票務櫃檯(機場除外)確認行程及開票,行程第一段需於102/12/1至103/11/30使用,最長停留7天,桃園出發限搭中午12點(含)後航班。需自行繳納兩地稅費、燃油附加費、兵險等,逢特定連假或航空公司指定日期將酌收票價差額。不得要求兌換現金或其他商品、轉售、更改行程、退費或轉讓其他航空公司,遺失毀損不補發,兌換及使用依長榮航空規定(02)2501-1999。
6. 美食花束預購宅配中的餐點為預購商品,配送時間依供應商與用戶聯絡而定。花束配送範圍為全台;餐點配送以大台北地區為限,超過此範圍者將不予接單。
7. 本活動期間所有優惠商品含 5折商品及APP搶購、特區優惠商品均為限量,售完為止;myfone購物保有優惠商品修改、取消或刪除之權利。